一、培养目标
山东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68人。
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接收推免生情况、教育部2025年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情况、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度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任何阶段被查出都将被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如若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山东农业大学考点接受驻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口在泰安或在泰安工作的往届生作为报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期间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山东农业大学研招办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造假、使用假证件等行为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及时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报考点选择、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均须征得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在山东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初试科目不使用计算器。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要求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笔试)科目:1.思想政治理论2.行政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政治学原理2.公共政策学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政策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6.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等网站公布。
8.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二)体检
所有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原则上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学费
学制3年,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
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不安排住宿。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其余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安排住宿。
十、毕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相关学院(专业)的学位授予要求,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当诚信应考,杜绝作弊、造假、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配合考试安检等行为,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试和考场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完考试者,将按规定取消初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宜
(一)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在全部专业学位实行“项目制”招生,招生项目主要有:科技小院项目、小麦产业研究院项目、设施园艺产业研究院项目、“振兴菁英”项目、科教产教协同育人专项、结对帮扶专项以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设置的项目。“项目制”招生所涉及的招生专业在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进入复试范围内的考生在复试前可自愿报名1个招生项目,学校将统一组织复试。
(二)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仔细认真阅读本章程,并严格遵循本章程规定,如遇在当面咨询、电话信息咨询、人工咨询出现与本章程规定不同,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为准。